典当行善意收赃制度探讨

胡宗仁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1, Vol. 33 ›› Issue (2) :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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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1, Vol. 33 ›› Issue (2) : 14-19.
民法研究

典当行善意收赃制度探讨

  •  胡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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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典当融资以物取信,具有便捷、高效的优势和特点,同时也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销赃的渠道。典当行可能因收赃问题而面临法律风险。典当行收赃行为可以区分为恶意收赃和善意收赃两种类型,对于恶意收赃,各国法律概予禁止,而典当行善意收赃在法律性质上构成相当于担保物权的善意取得。我国将来的典当业立法可以借鉴台湾"当铺业法"的做法,即回避典当行善意收赃也即回避典当行收赃的善意取得问题,而确立典当业依法收当的处理规则。

关键词

典当行 / 规则; / 善意取得 / 收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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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宗仁. 典当行善意收赃制度探讨.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 33(2):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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