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作为一般人格权的名誉权——从司法案例的视角

孟强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2, Vol. 34 ›› Issue (4) :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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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2, Vol. 34 ›› Issue (4) : 46.
民法研究

论作为一般人格权的名誉权——从司法案例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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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般人格权是指超脱于具体人格权利类型的抽象人格权,德国法上因不得以而创设的一般人格权理论,在我国学界受到重视并成为未来人格权立法的重要条款。一般认为一般人格权是指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人身安全、人身平等等高度抽象的权益。但由于我国民事立法既缺乏对具体人格权的详细规定,也缺乏一般人格权的概括规定,司法实践中的法外人格权如人格尊严、隐私权、信用权、营业权以及人格法益如死者的名誉、遗体和遗骨等,都以名誉权的名义进行保护,使名誉权发挥着一般人格权的功能和作用。由于中国人极为重视面子,而面子在很大程度上与名誉的功能相同,在中国人面子观的作用下,使得名誉权在我国实际上成为了一般人格权。

关键词

法外人格权 / 面子 / 名誉权 / 人格法益 / 一般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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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强. 论作为一般人格权的名誉权——从司法案例的视角.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 34(4):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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