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开建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 39(2): 1-20.
本文从浩瀚的葡文、英文及中文史料中,重构了明清澳门葡萄牙军事及警察制度的产生、沿革和制度运作情形的史实。巡航首领所负责的军事事务是澳门军事制度的前身。1622年,英荷联合舰队进犯澳门后,澳门首任总督马士加路也率士兵抵达澳门,并在澳门修建炮台、碉堡和城墙,招募士兵,组建了一支200人的步兵连,之后大致都保持一个连队的建制。17世纪下半叶至18世纪,由于葡澳社会的衰落,历经几次军事改革仍难以改变其贫弱交加的局面。为了加强澳门的殖民管治,葡萄牙女王1783年颁布《王室制诰》,加强了总督的权力,并设立了第一个营建制的军队。19世纪,先后建立了摄政王炮兵营、澳门炮兵营、国民营、步兵营等建制,还成立了军人医院和军事监狱。澳门警察源自于议事会下辖的一支城市卫队,这些警事力量都归治安官管理。随着澳门城市近代化的发展,警察才逐渐正式成为城市政府下设的一个部门,实现警察行政制度化及近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