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第46卷, 第12期 刊出日期:2025-01-09
  

  • 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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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
  • 卢 婕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 46(12):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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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比较文学“中国学派”的建议曾一度饱受“为时过早”,有违“国际胸怀”的学科理想和缺乏中国特色的创新理论的批评。但是,在21世纪初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时期,中国比较文学研究者审时度势对建立“中国学派”的时机进行了全新的判断,不断寻求“国际胸怀”与“民族主义”在比较文学研究中的和解,以“变异学”和“强制阐释”理论为代表,为国际比较文学研究提供了中国特色的学科发展智慧。有鉴于此,为了推动中国比较文学研究者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建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做出更多实绩,在今天重提建立比较文学“中国学派”这一学科目标非老调重弹,而是如今新的现实形势下的必要倡议。
  • 法学·反垄断专题
  • 王慧群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 46(1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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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有关于平台差异化定价的讨论过于关注数据、算法要素,忽视了作为双边市场的平台在不同交易类型下定价权配置的差异性以及收费类型的多样性。对平台差异化定价的分析应当在平台信息聚合、在线广告、撮合交易、中介自营和其他五种业务的基础上,以具体交易和对应的收费类型为起点,对平台订阅/会员费差异化定价、广告费差异化定价、佣金比例差异化定价、商品/服务费差异化定价展开类型化讨论。针对不同的定价类型,应分别讨论该定价行为在反垄断法上所涉及的差别待遇、不公平高价、掠夺性定价等多种垄断行为。现有对平台差异化定价的讨论多集中于传统商品、服务的价格,忽视了对广告费、佣金比例、会员费等不同类型定价行为的讨论。实践中还需要重点关注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实施的以下行为:一是,通过补贴或红包抢占相邻市场且后期提价导致的潜在掠夺性定价问题;二是,过高的佣金比例导致的潜在不公平高价问题。鉴于平台差异化定价的复杂性,个案中竞争损害的判断应当以经济分析为前提,结合特定平台不同的收入结构,分析多个关联业务对成本、价格及消费者福利的综合影响,避免损害推断,且应细化和完善正当理由部分的规定,防止过度威慑。
  • 高颂之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 46(12): 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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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数字经济领域,平台之间维持着“适度竞争”的市场格局,使得通过创新竞争成为必要,而平台对初创企业的经营者集中既能使平台取得竞争所需创新,又使得初创企业借助平台资源得以存续和发展。该等集中行为对于创新具有两面性作用,既能通过资源整合、组织模式重构等方式提升创新效率,实现对既有创新的持续丰富发展,又有可能通过扼杀式并购或在集中后实施技术封锁等方式限制或排除潜在创新,遏制相关行业及市场的创新思想来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鼓励创新”的立法框架下,应明确创新的“竞争内生模式”定位并将其置于对经营者集中竞争影响的整体分析框架内,坚持以合理原则构建经营者集中的创新影响评价机制,通过对申报门槛、审查标准及救济措施制度的合理构建与完善实现促进平台企业创新与激励社会创新的整体价值平衡。
  • 谢枕寒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 46(12): 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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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行政性垄断规制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政主体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参与行政性垄断的经营者却极少被追究责任,其非法获利也未能受到妥善处理。究其原因,在于现有规制体系没有规制行政性垄断经营者非法获利的法律依据,亦缺乏具有解释力与支撑力的相应规制理论框架。应当以“恢复原状”理论为基础,短期内应通过强化行政主体履行责令改正的责任以处理经营者的责任问题,长期内应修订法律,并根据经营者在行政性垄断中的主观状态及实际作用,完善行政性垄断经营者的责任形式,明确规定并用罚款与没收违法所得的方式来规制经营者的非法获利。
  • 法学·刑事诉讼专题
  • 陈希捷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 46(12): 5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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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诉讼行为瑕疵在实践中呈现对公权力违法作最宽泛解释的处置态度,且处置诉讼行为瑕疵以完成实体认定为目标,存在不当忽略已经存在的诉讼行为瑕疵的放纵瑕疵行动倾向。因此应当从实现法院对国家权力违法冲动的司法控制出发,在瑕疵利益理论基础上构建以法院裁决为核心的诉讼行为瑕疵处置机制。就审查程序而言,应先以目的解释的方法识别诉讼行为瑕疵,其次以“可能性标准”为基础的反面排除规则判断诉讼行为瑕疵与公正审判之间的因果关系,最后视被告人基于“瑕疵利益”作出是否行使瑕疵异议权的程序权利,以决定诉讼行为瑕疵是否应被忽略或作出对被告人有利的“从轻量刑”决定,发挥瑕疵利益理论对诉讼行为瑕疵程序处置的引领作用。
  • 马 筱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 46(12): 6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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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行踪轨迹信息类属于个人敏感信息,理应受到特殊保护,但侦查实践中对该信息使用却存在滥用风险。探析公民行踪轨迹信息的侦查应用模式,可以依照信息持有主体划分为侦查机关自持数据和收集、提取而来的社会数据。分析问题及其成因,可以得出相关概念仍需厘定、制度定位和实践存在偏差以及侦查机关信息使用缺乏控制机制等。基于成因对技术和制度的层次化法律规制逻辑,行踪轨迹信息概念厘定和体系化标准统一等内容的信息保护制度提出对策,引入检察监督在内的刑事审前主体,从而将行踪轨迹信息纳入证据司法审查体系得以保护公民行踪轨迹信息。
  • 公共管理·人工智能与社会治理专题
  • 郭全中,李 黎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 46(12): 8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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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基础设施化,其技术体系正深刻塑造着社会运行方式。从语言到思维的模仿目标,不仅推动了人工智能的拟人化,也奠定了其“黑箱化”的宿命。从技术模型到数据训练,再到生成结果,每一环节的复杂性和隐蔽性都强化了人类难以洞察的技术壁垒。这种“黑箱”性质不仅引发了技术风险的担忧,也重塑了社会对技术透明性的期待。尽管可解释人工智能的研发正试图缓解这一挑战,但距离真正的可解释似乎仍旧非常遥远,“可解释—类人”的逻辑悖论进一步放大了技术与伦理的张力。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深度嵌入社会的过程中,“新黑箱社会”逐渐成型,既带来技术赋能的可能,也引发对社会治理和人类思维能力的深刻挑战。这一进程正在重构技术与社会的关系,迫使人们重新审视技术透明性与社会信任的边界。
  • 谭新雨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 46(12): 9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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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AI大模型)持续深入地嵌入社会治理体系中,推动了政府组织嬗变与治理模式革新,但难免也衍生出一些问题。本研究基于技术—组织、技术—社会互构理论对AI大模型嵌入社会治理的赋能场景、风险样态、规制路径展开分析。其中,AI大模型嵌入社会治理后使治理模式从人工治理转向智慧治理;官僚决策从情感决策转向理性决策;部门关系从碎片分割到协同联动;公共服务从刚性分配到需求计算。但与此同时,大模型治理也带来了科学技术异化风险,威胁人类主体地位;带来了刻板偏见风险,威胁社会公平正义;带来了道德判定障碍风险,威胁公共伦理责任;带来了公民权利受损风险,威胁民主自由价值。由此,未来AI大模型治理体系应融入人本主义理念、科技向善导向、公共价值目标、协同治理模式等。
  • 王 创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 46(12): 1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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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役军人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人力资源,其参与社会治理的意愿和动力对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具有深远影响。然而,当前关于如何有效激发退役军人社会参与的意愿和动力的系统研究仍显不足。退役军人参与社会治理的意愿主要通过身份认同、价值认同和情感认同的多重机制来引导,而其动机则受到主观和客观动机两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未来应从强化主体素质、搭建多元参与平台、健全激励机制和营造社会氛围四个方面四个维度对退役军人参与社会治理进行持续优化。
  • 经济·管理
  • 黄新飞,赵成林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 46(12): 12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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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趋势明显,各地围绕“人口”的竞争愈发激烈。设立国家高新区是地方政府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同时对劳动力迁移有着重要影响。本文手工整理了2004—2018年全国233个地级市的常住人口数据,利用多时点双重差分法实证检验了设立国家高新区对地区人口流动的影响。结论如下:(1)国家高新区的设立扩大了所在城市的常住人口规模,在人口总量方面可以提高4个百分点。而高新区建设对于常住人口增速存在抑制作用。(2)机制检验证明,设立国家高新区通过促进地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高地区工资水平、改善创新创业环境三个渠道,增强了所在地区对人口的吸引力。(3)异质性分析结果显示,国家高新区的建设时间越长,在吸引人口流入方面的作用越明显,同时国家高新区对人口规模的正向促进作用在中西部地区和落后地区更为显著。以上结论为中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科技创新与人力资源协同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 顾水彬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 46(12): 14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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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基于公司治理理论提出董秘兼任对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可能存在负向影响的论断,并以我国2011—2022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利用爬虫抓取数据,展开了时间和行业双向固定效应的实证检验、不同董秘兼任类型的分组检验、PSM-DID等稳健性检验,以及不同监督约束环境下的异质性检验。研究发现,董秘兼任降低了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与董秘兼任经理层相比,董事长、执行董事兼任董秘对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降低程度更高,而且董秘兼任对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在盈余管理高、内部控制弱、媒体关注低等环境下更加突出。本文对启示有关部门修订规范董秘兼任要求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具有重要政策意义。
  • 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
  • 吴 群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 46(12): 167-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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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者”是审视、完善、超越“自我”的认识和构建,中华文明自产生以来对于西方文明而言是一种“他者”文明,在漫长的历史话语递进中,中国“他者”从美好神话逐渐演变为被敌视再到褒贬不一。中国作为一个人类历史文明中不可忽略的文明主体,其自身的风俗、传统、价值、信仰、制度、观念成为西方必须审视的对象,西方根据时代和自身的需要,通过不同角色、角度、立场构成一种特定的话语表达,以达到自我审视、认知、反思、超越的目的。中国式现代化作为西方“他者”文明的当代体现,是对传统美好“他者”的基因延续,是荡涤近代落后“他者”的换羽新生,是面向现实“他者”的文明扬弃。中国式现代化走出当代西方“他者”文明困境,必须夯实跨越西方“他者”文明窠臼的实践基底,积极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包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同时要保持战略定力,敢于斗争、善于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