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霞
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最鲜明的品格和独特优势。坚守自我革命根本政治方向,淬炼自我革命锐利思想武器,打好自我革命攻坚战、持久战,锻造勇于自我革命的干部队伍,都离不开制度规范体系的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命题,明确了“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根本遵循和内在结构。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将自我革命精神自觉融入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着力建构两个体系——以自我革命为逻辑起点的党内法规体系,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四个机制——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机制,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执纪问责机制和“三不腐”一体推进机制,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