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第45卷, 第10期 刊出日期:2023-10-25
  

  • 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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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研究
  • 熊海英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 45(10): 1-13. https://doi.org/10.11778/j.jnxb.20230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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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肃雝集》及相关选本和评论所构成的文本空间,从书籍史、阅读史的视角观察,发现从晚宋到元末,由于系列相关因素的变化,女性从事创作逐渐为社会观念接纳,通过拥有诗集,郑允端获得“诗人”身份。《肃雝集》在明代中期付梓,并持续被选入女性诗文总集刊行,郑允端在其时开始建构的女性诗史中获得地位。关于郑诗的既有评价存在偏差,缘于性别因素遮蔽了这样的事实:《肃雝集》的风貌与一般元诗潮流相吻合;独立于主流写作传统的女性写作传统及其批评体系至少在当时尚未建构形成;《肃雝集》编纂刊行、传播批评的过程,反映了宋元以来近世诗歌世俗化、通俗化趋向;折射出明清时期主流文学观念、启蒙思潮和大众文化共存的多元文化格局;凸显了印刷出版因素的重要性。
  • 陶慧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 45(10): 14-22. https://doi.org/10.11778/j.jnxb.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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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宋儒学复兴与“崇韩”思潮的时代背景下,《新唐书》用正面叙写和侧面烘托两种方法,着意将韩愈树立为有唐“一代文宗”,对其形象进行了多方面的美化与提升。这种建构性书写与同时期古文家们对韩愈的推崇一样,本质目的乃是借“崇韩”来重建以儒学为核心的社会文化秩序。但在文学评价层面,《新唐书》主要称颂的是韩愈“陈言务去”的创新精神,对其古文并未多加措意,不宜作为北宋古文家文学观念的代表。受列传撰者宋祁个人求新好异之文学观念的影响,《新唐书》对韩愈文学成就的评价,实可视为其时另一种“崇韩”声音,与所谓“古文运动”共同构成了北宋文坛儒学复兴主题下的复调交响。
  • 中国式现代化·卫生法治
  • 雷小政, 闫姝月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 45(10): 23-34. https://doi.org/10.11778/j.jnxb.20230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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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涉及传播艾滋病病毒和曾被作为“乙类甲管”的新型冠状病毒的刑事案件高发并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由于具有严重传播风险,需要特殊治疗并予以分类管理,在追究这两类重大传染病患者犯罪的刑事诉讼中,一线办案人员普遍面临较大压力,担心发生感染事故或职业暴露。受“潜在危险论”影响,在贯彻从严惩治方针时,存在“一押到底”“超期非羁押”等非法治化现象;在作出轻缓化处理时,又出现了“一放了之”“纸面服刑”的个案。随着相关疾病传播概率、危害后果的客观变化,在防疫政策修正后,对涉罪患者社会危险性的认定应当作出适应性调整,甚至根本性转变。当前,有必要系统整合存在不少冲突之处的一系列司法解释。从长远看,根据“以预为先”理念,为有效防治今后可能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建议在《刑事诉讼法》第五编中增设“涉重大传染病刑事案件特别程序”一章。建议遵循流行病学规律,依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循证评估重大传染病患者在司法场域中的现实危险。在扩大适用非羁押、非监禁刑时,可以依申请或依职权采取电子监控手段加强监督管理,降低相关风险。
  • 许身健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 45(10): 35-46. https://doi.org/10.11778/j.jnxb.20230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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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重大传染病患者涉罪案件判罚通常会引发争议。通过对重大传染病患者涉罪案件判罚的判罚罪名、行为类型、刑期认定、案件周期、是否上诉等进行实证考察,发现重大传染病患者涉罪案件判罚隐含了以下伦理问题:一是刑事罪名框定不适当扩张,凸显国家权力干预与个体权利保护之间的冲突;二是有期徒刑广泛严格适用,凸显公共健康与个人自由之间的冲突;三是刑事处罚的污名化效应,凸显社会利益与个人负担之间的冲突。公共健康伦理契合重大传染病患者涉罪案件判罚所隐含的伦理性,可以为重大传染病患者涉罪案件判罚提供价值指引和设定伦理规范。在公共健康伦理视阈下,重大传染病患者涉罪案件判罚应当以社会正义作为底线价值,同时充分考虑可允许性、相称性和必要性等正当性条件,在公共健康与个人自由之间取得适当平衡。
  • 中国式现代化·数据治理
  • 单凌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 45(10): 47-56. https://doi.org/10.11778/j.jnxb.2023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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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遗迹”作为一个新兴治理议题,平台相应的治理能力已明显滞后于法律规定与实践需求。本文使用“漫游方法”梳理得出目前主流平台处理“数字身后事”的三种方案各有缺陷,暴露出政府、平台与用户之间沟通不畅、权益失衡、治理失灵的问题。为此,运用“交互治理”理念重构“数字遗迹”的治理网络构成、运行机制及数据权利体系,并引入Facebook平台对“遗产联系人”机制的探索,为可能的治理模型提供参考和借鉴。
  • 武腾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 45(10): 57-72. https://doi.org/10.11778/j.jnxb.20220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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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实施自律管理时可能为促使自身利益最大化,损害平台内各类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有必要对其自律管理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平台经营者的基本管理义务是其基于侵权责任法、合同法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平台经营者通常还会通过平台规则细化、强化其管理措施,故大多数精准化管理活动是其行使合同债权的表现。在依据格式条款相关规定审查平台规则效力时,既要维护平台内经营者在获取数据等方面的主要权利,又要尊重平台经营者的自治空间,允许平台经营者基于公平原则平衡消费者、知识产权权利人与平台内经营者的利益。网络侵权责任规定、违约金规定、禁止权利滥用规定以及诚信原则是审查平台经营者的具体管理措施是否具有正当性的依据。在依据上述规定进行司法审查时,须注重平台内公共利益的维护。基于诚信原则,平台经营者在指定提交证据的合理期限、建立证据采纳的统一标准等方面负有程序性义务。
  • 中国式现代化·基层治理
  • 田鹏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 45(10): 73-86. https://doi.org/10.11778/j.jnxb.20230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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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开展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和搬迁群众就业帮扶行动,关键是要创新产业培育模式和治理机制。易地搬迁产业培育是一个涵盖空间、要素、主体、机制的系统性、复杂性实践过程。易地搬迁产业培育模式和治理机制创新实质是构建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及可持续生计制度保障。借鉴可持续生计理论范式,从培育导向和治理机制两个维度构建易地搬迁产业培育的理论分析框架,类型化阐释能力、权利不同培育导向与市场、行政不同治理机制的经验样态及实践逻辑。研究发现,能力导向产业培育模式聚焦可持续生计能力,包括市场化要素配置及其治理机制主导的创业型产业培育模式和行政治理机制及其公共政策供给主导的公益岗位兜底型产业培育模式。权利导向产业培育模式瞄准可持续生计权利体系及其制度保障,以多元化产业主体为培育对象,一方面以专业化要素集聚模式和市场化资源配置机制助推县域经济开放融合、包容共享式发展,另一方面以产业培育的“人、地、钱、业”等现实问题为导向完善用地保障政策,健全人才保障和财政投入机制。因此,易地搬迁产业培育和治理机制创新应当以多元产业主体和多样要素禀赋及其差异化治理机制为纽带,健全创业带动型、公益岗位兜底型、股权契约型、股份分红型等多种利益联结机制及其产业培育模式,完善搬迁户深度参与并有效嵌入产业链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 刘景琦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 45(10): 87-100. https://doi.org/10.11778/j.jnxb.2023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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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公共事物的性质出发,探讨了公共事物性质如何作用到业主集体行动当中,并最终影响治理绩效,由此建立起公共事物性质与公共治理绩效的关联。利用小区公共事物的可维护性与业主集体行动的门槛效应,建构了衡量小区兴衰的小区荣枯线,以及衡量小区瘫痪或者运转的小区基本运转线。研究发现,在需求弹性、涉及范围等公共事物性质影响下,公共事物结构类型出现分化,业主集体行动能力在不同事物类型中的表现也不同,在小区治理绩效存在着比较大的断裂带,由此形成了小区治理陷阱。
  • 经济研究
  • 查婷俊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 45(10): 101-114. https://doi.org/10.11778/j.jnxb.202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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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基建”能否促进省域内空间尺度上的区域经济增长收敛,是关系到“十四五”时期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现实问题。本文首先基于理论模型推导出“新基建”能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收敛的理论假说,然后利用广东省21个地级市的数据构建“新基建”指标体系,定量分析了广东省域内“新基建”的典型特征,最后基于β收敛模型对理论假说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表明:一方面,广东省域内“新基建”具有显著的非均衡特征,深圳、广州、佛山的“新基建”发展水平始终保持前列,其核心竞争力主要在于要素基础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势。另一方面,“新基建”发展水平的提升,能够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对经济增长产生非对称的促进效应,即对于经济增长相对落后的地区,提升“新基建”发展水平可以实现更快的经济增长,从而产生区域经济增长的收敛性。
  • 陈晓东, 彭安兴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 45(10): 115-132. https://doi.org/10.11778/j.jnxb.2023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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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了微观主体投资调整成本,改变了宏观经济政策运行的微观环境。构建具有微观基础的宏观NKQ-DSGE(New Keynesian with Tobin's Q-Dynamic Stochastic General Equilibrium)模型,研究“营商环境优化”对“财政政策提效”的影响。研究发现:优化营商环境会降低投资调整成本,从而增强政策的托宾Q效应,但对积极财政政策而言是一把双刃剑;对于财政支出政策和降低消费税政策,优化营商环境会加剧政策对私人投资的挤出效应,从而降低政策乘数和弱化政策效果;对于降低资本税政策和降低劳动税政策,优化营商环境会提升政策对私人投资的促进效应,从而提高政策乘数和强化政策效果。因此,应偏向于使用乘数较大的政策工具,同时政策工具之间应协调配合,实现财政政策从“加力”向“提效”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