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诗娴
争端解决机制是WTO有效运作的核心支柱之一,但WTO争端解决机构(DSB)因其上诉机构的停摆已陷入前所未有的危机当中。RCEP作为全球覆盖面最广、体量最大的区域贸易协定(RTA),其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极具创新与特色。鉴于WTO与RCEP的社会基础一定程度的相似性,争端解决机制内在价值的兼容性,以及争端解决机制规则基础的共同性,RCEP争端解决机制的创新与特色对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具有现实的参照意义。因此,WTO可以充分参照RCEP争端解决机制内在价值取向和具体规则创新,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第一,将提高效率作为改革的首要价值;第二,将提高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透明度作为改革的重要目标;第三,以专家组为核心重构DSU,既要发挥上诉机构的作用,又要规范和约束上诉机构的职权,完善上诉机构与专家组之间的关系;第四,务实改革特殊与差别待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