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意义上的动产抵押登记制度——兼评《动产抵押登记办法》

刘璐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9, Vol. 31 ›› Issue (1) :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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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9, Vol. 31 ›› Issue (1) : 16-19.
物权公示规则讨论专题

程序意义上的动产抵押登记制度——兼评《动产抵押登记办法》

  • 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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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统一规定动产抵押登记的登记管辖,但在立法上有违下位法不得超越上位法的基本理念。动产抵押登记无论是采取单方申请主义,还是双方申请主义,均应兼顾双方利益。动产抵押登记审查应当采取形式审查标准。

关键词

单方申请主义 / 登记管辖 / 动产抵押登记 / 形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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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璐. 程序意义上的动产抵押登记制度——兼评《动产抵押登记办法》.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 31(1):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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