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与环境信息披露行为研究——以广东上市为例

刘茂平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3, Vol. 35 ›› Issue (9) : 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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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3, Vol. 35 ›› Issue (9) : 50-57.
公司治理研究

公司治理与环境信息披露行为研究——以广东上市为例

  • 刘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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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对公司治理相关指标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进行主成分回归分析。实证结果表明公司高管特别是监事会的适度规模、股权制衡度高有利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国有性质控制主体、规模大的企业相对来讲更注重环境信息披露,并且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对企业盈利能力能形成正面影响而不仅仅是压力,因为环境信息披露的积极行动通过信号传递向社会传达良好形象并因此能吸引更多的投资,自愿信息披露理论一定程度上在我国得以验证。

关键词

公司治理 / 环境信息披露 / 主成分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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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茂平. 公司治理与环境信息披露行为研究——以广东上市为例.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 35(9): 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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