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天下之公器也。法的创设和实施是个人权利的根本保障。变者,天下之公理也。当此国际局势错综复杂、变幻莫测而使华侨人身、财产等权益时常被置于遭受侵害或威胁的危险境地却无法得到保护之际,我们应转变华侨权益保护的立法理念,确立华侨权益保护的立法原则,彻底结束华侨权益保护之高位阶立法少且相关规定过于原则、零散、不成体系的立法缺失及制度缺陷的局面,建立健全华侨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使华侨权益依法得到祖国及时、充分、有效的保护。
我国经历过土地私人所有、土地公有、公有制下的土地有偿使用,土地权益状态较为复杂。从历史和现实看,华侨房屋的土地权益不仅因农村和城镇有不同,而且因华侨身份与国内公民的房屋土地权益有所区别。为了凝聚海外赤子,根据“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惠侨政策,对华侨房屋的土地权益进行合理设计。
华侨是指居住国外的中国公民,其身份具有特殊性;他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也是不容忽视的政治和经济力量。伴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入发展,华侨数量不断增长,且回国探亲及回国投资活动日趋频繁,这样,就凸显出华侨相关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尤其是华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保护问题。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已不能满足华侨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享有和行使的需要,建议修改我国相关法律,建立相应制度,完善华侨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保护制度。
“镶嵌式自主”对分析和考察城中村改造中政府、村集体和村民的自主与镶嵌关系是一个有价值的概念。政府、村集体和村民在城中村改造活动中的行为表现出自主性和镶嵌性并存的特征。他们彼此的自主性都是互相镶嵌的,在镶嵌的基础上实现自主性。
自2006年以来,广东省行业协会的市场化改革经历了提出、规范治理和重点培育三阶段,市场化产生了积极和消极两种效应;目前的市场化具有“非自觉性”、“起点差异性”和“单一经济取向”的特征,与行业协会的复合组织特性在本质上决定社会化、市场化和政治化的多元价值取向不符,会导致文化自主性
丧失和滋生“新垄断”,从而强化合法性危机;为此需建立系统性的专业人才选培机制以确保行业协会的核心价值不被异化。
针对珠三角农民工群体的抽样调查表明:第一,农民工职业安全风险很高:农民工普遍劳动保护程度低,工作强度大,个体安全防范意识较低。第二,工伤事故受农民工年龄、教育程度和是否技术工人、个体安全防范意识影响明显。年龄较大、教育程度较低者、技术工人、个体安全防范意识较低者发生工伤事故的可能性更大;用工单位安全防范对工伤事故有影响,但不显著;这与很多用工单位安全培训、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不达标不无关系;工伤认定范围过窄,使得劳动强度等引起的疾病很难受到保护。因此,应加大政府对安全生产投入,完善激励性法律机制,第三方介入和劳动者民主参与职业安全管理,以及扩大现有工伤认定范围等举措降低工伤事故发生,保护劳动者职业安全权益。
劳动者的在职培训意识对在职培训的参与状况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但同时,劳动者的在职培训意识目前仍比较薄弱。劳动者更加关注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等短期回报,而对在职培训的长期人力资本投资关注不足。研究结果进一步显示,城市家庭的成长经历、较高的教育程度和管理类的职务岗位,有助于提高劳动者的在职培训意识,而工作单位的培训环境冲击了劳动者的在职培训意识,导致劳动者的在职培训意识随工龄的增加而下降,随企业效益的下降而下降。
在国际投资仲裁这种区别于传统商事仲裁的形式中,第三方参与的问题随着增加仲裁透明度的要求被广泛提出和论及,在国际条约、仲裁规则中已出现了比较丰富的仲裁实践。虽然如此,但其实第三方发挥的实际效用非常有限。随着新的参与主体的出现,第三方参与制度被学者赋予了非常丰富的国际公法方面的功能和价值期望,然而想要推动第三方参与的发展仍然十分艰难。
在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上,理论及实务界大多关注夫妻之间内部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往往忽视夫妻与第三人之间的外部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正确把握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的空间及时间范围,不仅是科学进行法律适用分析的内在要求,而且有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的范围并不扩及于夫妻对外债权债务问题,在处理与第三人债权债务相关的夫妻财产纠纷时应根据该债权债务关系自身的性质确定准据法。
虽然《欧洲人权公约》没有明确规定环境权本身,但是,随着社会发展,通过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来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等成为人类共识。欧洲人权法院通过扩大解释《欧洲人权公约》第八条的规定,在具有里程碑式作用的格拉案中解决由环境问题引起的侵权纠纷。通过格拉案的判决,欧洲人权法院不仅可以受理因环境问题对《欧洲人权公约》确认的人权产生直接损害结果的案件,同时,亦为法院受理影响生活质量的环境损害案件打开了通道,奠定了环境权是基本人权的基础。格拉案之后,欧洲人权法院在一系列的环境权诉讼中进一步明确了环境权的性质及司法保护的原则,并有力地推动了欧盟各成员国对环境权的宪法保障。
“花踪文学奖”的举办和《花踪文汇》的诞生是现代传媒深刻地介入到马华文学体制中的产物。《花踪文汇》从20世纪90年代初持续至今的结集出版,保存和显示了马华文学近20多年来的创作实绩,描绘了马华文学发展演变的轨迹,具有弥足珍贵的史料价值和文学史意义,同时亦显示了传媒在参与建构“马华文学经典”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在传媒强大的推动之下,90年代以来的马华文学在诸多层面上建立了与世界华语文学圈的深刻联结,以前所未有的开放姿态,从域外(包括港台、大陆、海外)汲取了宝贵的文学资源,成为90年代以来马华文学自省和发展的重要参照。
马来西亚报纸副刊对90年代马华散文有覆盖性的影响,副刊是马华散文最主要的发表场域,副刊专栏的写作成就了新生代作家的代际崛起。
传统上“译文就是原文”的论调掩盖了译者的身份及其在译文中的显形。对译文语言的批评性分析使我们认识到,男女译者的性别取向往往会对组篇机制的形成过程产生干预,词汇语法层面的不同选择源自他们不同的观察视角,女性译者正是以此实现她们的价值取向和性别政治日程。
小说自译者在策略选择过程中,首先关注的是其作品的文本特性,并非迎合目标语读者的期待视野,也并非要表现诸如女性主义、东方主义的文化立场。故此,张爱玲、萧乾等在其小说自译中,通过调控叙述者的可信度、增添与“主题”相关的隐含叙述信息,其目的在于丰富自译作品的诗性效果。
随着国际新媒体技术手段的发展,新媒体呈现个性化革新和多元化融合的趋势,创造出新的通信方式和行为方式。目前在中西方新媒体技术应用上,存在着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价值观四个方面的差异与融合现象。在未来,中西方价值观将会通过新媒体技术进行更快速的同化过程并逐渐趋向于统一。
我国进入转型期后,基层社会中以社区为单位的群体性事件频发,其中新媒体对社区居民的动员和参与行动发挥着重要的刺激和联结作用,主要表现为线上的抗争性话语构建和线下的抗争性活动组织。在新媒介环境下,线上与线下的互动重构了社区居民的动员机制,重置了社会议程的话语权,公民作为传播主体发挥其传播力量,体现出传播赋权的特征,推进了社区发展与基层民主进程。
清末民初,西方近代主要政治思潮民族主义、自由主义、社会主义相继东来,引起思想界不同反应。严复终其一生多谈“问题”少谈“主义”,所谈的“问题”众多,其中比较突出的“富强”、“自由”、“均平”等问题,正是三大思潮的核心价值,显示其较早了解、熟悉西方三大思潮。在严复那里,随着历史剧情的变化这些价值逐渐褪色,晚年的严复发展到几乎否定一切外来的主义。严复对西方思潮由迎到拒的过程,印证了中国近代转型的艰难曲折。可以说,世变造就了严复们成为近代中国全面改革论的倡导者,而其亲历的国变却又使得他们成为近代中国国情论的始作俑者。
马宗霍是现代著名学者,撰述宏富,其中《文学概论》、《音韵学通论》、《书林藻鉴》久负盛名,在文学、小学、书法学等领域各有造诣。他从学术史立场撰写的《中国经学史》,更是中国第一部经学通史,彻底改变了中国经学史研究落后的局面。他又在《说文解字引经考》中,考明许慎经学的基本面貌,并解决了经学史上诸多重要问题,将小学、经学与史学融贯为一,使中国经学史研究取得一次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