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如何保护隐私——兼评《刑法修正案(九)》个人信息保护条款

李婕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6, Vol. 38 ›› Issue (12) : 11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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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6, Vol. 38 ›› Issue (12) : 11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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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如何保护隐私——兼评《刑法修正案(九)》个人信息保护条款

  • 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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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刑法并未直接保护隐私权,而是通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罪名间接保护隐私。《刑法修正案(九)》扩大了出售、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罪的犯罪主体、限制窃听工具流通、加大网络服务商的责任,是对个人隐私保护的一大进步。刑法应坚持谦抑性原则,秉承事先预防的宗旨,以严重冒犯性和普遍恐惧作为侵犯隐私行为的入罪标准,加强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以贯彻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九)》 / 犯罪预防 / 个人信息 / 隐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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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婕. 刑法如何保护隐私——兼评《刑法修正案(九)》个人信息保护条款.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38(12): 118-125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青年项目《治安违法行为犯罪化问题研究》(批准号:16CFX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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