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莉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 39(8): 42-49.
“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①我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在“防范风险方面,遵循‘统筹规划,夯实基础,加强监管’的指导原则,努力构筑以公司内控和治理结构监管为基础,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以现场检查为重要手段,以资金运用监管为关键环节,以保险保障基金为屏障的防范保险业风险的‘五道防线’”②。保险保障基金作为“五道防线”的最后一道防线,现行的资金筹集环节、使用环节及追偿环节的缺失易诱发保险公司的道德危险,影响基金的功能发挥,有必要厘清道德危险的成因,寻求对策,降低道德危险对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