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技术抗辩的司法适用顺序

徐家力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7, Vol. 39 ›› Issue (8) :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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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7, Vol. 39 ›› Issue (8) : 15-21.
【法学】

现有技术抗辩的司法适用顺序

  • 徐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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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是否优先审查现有技术抗辩,法律并未进行明确规定。“实质不侵权理论”在论证现有技术抗辩的优先顺位时存在论证不充分的问题,需要进行补强。优先审查是否未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无论结果为等同侵权、字面侵权或未落入保护范围,法院仍应对现有技术抗辩进行审查。优先审查现有技术抗辩,在现有技术抗辩成立的情况下,则无须审理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从简化审理程序、提高审判效率的角度考虑,应该优先审理现有技术抗辩。

关键词

审查顺序 / 实质不侵权 / 现有技术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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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力. 现有技术抗辩的司法适用顺序.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 39(8): 15-21

基金

北京市法学会市级法学研究课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问题研究》(批准号:BLS(2015)B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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