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 43(5): 1-13.
19世纪中叶华人以淘金热为契机进入英国殖民地澳洲、新西兰以后,当地相继出台排华法案,对华人移民施加程度不同的限制。1887年,清政府首度就澳、新地区的排华立法向英政府提出交涉,恰在此时,发生了澳洲阻止华人移民登岸并将大部分乘客遣回香港的“阿富汗”号事件。由于中外条约的不对等性质以及中美之间草签了禁止华工入美的条约,中方在交涉中处于绝对劣势地位,清政府就“阿富汗”号事件本身以及排华立法的多次抗议毫无效果,反倒是澳、新各殖民地趁势果断决策,同时推进英国对华条约谈判与本地立法,以阻止华人向澳、新移民,且此一决策得到了英国政府的支持。中英缔约谈判失败后,澳洲和新西兰在“白澳”、“白新”的国策下迅速颁行更为严苛的华人移民限制法案。1909年中国政府向澳、新派驻外交代表以后,再度提出交涉,试图谋求放宽某些重点人群的入境限制,基本上未能如愿。晚清时期中方就澳、新排华立法的连番交涉及其失败,充分反映出中国国运沉沦年代中外关系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