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第38卷, 第11期 刊出日期:20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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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学
  • 刘彦顺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38(11):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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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柏拉图的美学思想中,身体问题是最为关键的机杼之一,它的具体内容及呈现样貌都是由无时间性的“相”来奠基的,具体而言,是由“相”所包蕴的绝对的主观(即宗教)与绝对的客观(即科学)这两种可能性或者途径所决定或者推演的。自绝对的主观而言,柏拉图的宗教思想必然滋生禁欲主义美学,倡言身、心分割与彼岸世界、此岸世界的对立,摒弃感官享受;自绝对的客观而言,柏拉图把科学思想强加于对审美活动的阐释,以科学原理、知识存在的无身体性来消泯审美活动的身体特性,尤其是取消日用品、人自身、空间环境作为审美对象的身体性。由上述两种途径导致的“美本身”完全被掏空了身体属性,同时自然也就是无时间性的,并且集中地体现于柏拉图城邦美学对自我及其内时间意识的塑造上。
  • 王晓华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38(11):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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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诗学》的开头部分,亚里士多德将诗性制作定义为对行动的模仿。此时,一个重要问题已经显现出来:行动的承担者是何种意义上的人?虽然他没有在《诗学》中直接给出答案,但相应理论线索却显现于其著作家族中:在《灵魂论》中,他曾强调灵魂不能亲自“织布或造屋”,行动的承担者只能是身体,因此,当他将诗性制作定义为对行动的模仿时,他实际上展示了重视身体的立场。仔细梳理这条重要的理论线索,我们就会重构一种可称之为具身性诗学的隐性体系:它以具身性行动为诗性制作的出发点,以具身性要素的编排为诗性制作的基本方式,以具身性体验为诗性制作的归属(目的)。通过貌似松散实则连贯的推理,亚里士多德开启了重视身体的诗学建构。
  • 台港澳暨海外华文文学
  • 肖淳端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38(11):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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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学术界对英国华人文学较为陌生,更缺乏对该领域文学的系统研究和学理认识。本文追踪英国华人文学所特有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对“英国华人文学”的学理命名进行考辨,界定与厘清其概念和内涵,同时思考英国华人文学与华裔美国文学在学名词序、内涵和译名上的差异及成因。文章指出,“英国华人文学”既客观反映目前英国华人文学的发展现实,又高度体现英国华人群体的认同意识,可以彰显其与华裔美国文学在不同发展阶段和主题特征上的鲜明差异。
  • 蔡晓惠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38(11):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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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50—70年代的美国华文文学,是第一批以西方城市为书写背景或表现对象的华文文学,其中的西方城市往往以负面形象出现,并且充满华人移民对西方城市的消极体验,这与80年代以后中国的城市文学形成微妙的呼应,但是与后者不同的是,城市与乡村的二元叙事被消解,代之以美国与中国的二元对立,美国城市成为华文作家民族性与西方城市现代性斗争和博弈的场所,其结果是,华文作家以强大的民族性对西方城市现代性进行了挤压和驱逐,致使其文学书写中对西方现代性的集体去魅。
  • 近代史研究
  • 皇甫秋实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38(11): 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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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前夕,美国私人资本为逃避国内重税向国外寻找出路,而中国以工业化为核心的战后经济重建计划则亟需资本。在此背景之下,陈光甫、李铭、张嘉璈等中国银行家联合美国国际通用电气公司(International General Electric Company)、通用汽车公司(General Motors Corporation),以及利门(Lehman Brothers)和拉柴(Lazard Freres)两家私人投资公司,在美国注册成立中国工业投资公司(China Industries Company),旨在引进美国私人资本,扶助中国民营工商业的发展,同时增加民营银行的业务。中国工业投资公司成立初期,陈光甫秉持民族主义立场,为之制定了向中国政府注册上海分公司、将慎昌洋行改组为中国工业拓展公司(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of China),以及发展多种民生工业的经营计划。然而,战后美国政府借款成为对华资本输出的主流,而且外资未能如愿流入中国的私营经济领域,因此中国工业投资公司不但未能实现其初衷,反而成为中国民营银行转移外汇资产的渠道。陈光甫等人创办中国工业投资公司的始末,集中反映了抗战结束前后中美工商界的积极互动,同时也折射出中国民营金融业和工商业在战后经济“国进民退”大背景下的艰难处境。
  • 邹小站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38(11): 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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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组建前后,中国思想界曾出现过短暂的联邦论思潮,但很快就为中央集权论淹没。随着袁世凯专制集权日趋严密,联邦论思潮再度兴起。对于民国三年到五年的联邦论,人们往往只把它看作是一个政制方案,但在此期鼓吹联邦制的人士那里,联邦制是一个解决中国问题的系统方案。本文即探究此期联邦论思潮的内涵及其局限。
  • 云妍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38(11): 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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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世纪特别是晚期的中国官绅,私人物品甚为丰富。既有贵重的金银首饰、珍珠宝石,又有大量的绸缎布匹、皮张织锦;既有士大夫阶层所钟爱的玉石玩器、字画古董,又有海外传来的漆器钟表、洋磁珍异等等。1782年被革职抄家的一位总督级大员陈辉祖的抄产清单充分反映了当时中国精英阶层的物质文化与消费特征。对所有这些物品进行数字统计发现,玉器、磁器、皮货是当时最具代表性的奢侈品,同时海外舶来品是收藏队伍中的“新宠”,但是十八世纪中国的物质文明仍旧显示着强大的自身传统,全球化的影响并不足以改变这一传统。
  • 经济·管理
  • 张衔,吴先强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38(11): 6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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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城市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整体偏低,有较大内涵挖掘潜力。城市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存在着显著区域差异,2010年以前,其与经济发展水平“西、中、东部”从低到高的梯度分布在空间上较为一致,之后呈“东西部高、中部低”的U形空间分布。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效率表现出东部下降、中西部上升的趋势。人均收入、城市规模及城镇化与城市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呈显著正相关,人口密度和政府干预对其产生负的影响。
  • 张萃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38(11): 7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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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正处在转型期的民营企业而言,在中国缺少有效正式制度支持而形成的“弱治理”环境中,企业主不愿放权的股权集中治理模式塑造了企业的创新回避型偏好,导致现实中民营企业“明知创新重要却不愿创新”的困局。这意味着,建立有效的外部治理机制,打破股权集中的封闭式治理模式、促进其由创始人向职业经理人转型是民营企业转变创新偏好、提高创新能力的关键。与此同时,企业间合作度低、政策歧视等现实问题使得民营企业与关联企业、政府和金融机构之间关系的广度与深度有限,没能产生显著的创新效应。此外,研究还揭示了企业年龄对创新影响的“门槛效应”、创新与企业规模之间的倒U形关系以及市场预期、培训力度对民营企业创新的影响。
  • 张泳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38(11): 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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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技术标准的影响逐步从网络、通信等行业发展到更多的高新技术甚至于传统行业,其对于企业市场竞争与消费者的影响日益显著。标准竞争市场中消费者购买决策所面临的不确定性更为复杂。标准竞争并非总是增加消费者对不确定性的感知,标准竞争市场中消费者对成本相关不确定性的感知较强,而对利益相关不确定的感知较弱;不同方式的沟通策略对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影响也存在区别,相对于基于结果聚焦的沟通策略而言,基于过程聚焦的沟通策略对降低消费者成本相关不确定性和增进购买意向的影响效果更为显著。
  • 法学
  • 张曼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38(11): 10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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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IPS协议第13条“三步检验法”作为著作权限制和例外制度的总指导,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多采用严格解释,大大局限了限制制度和例外制度的适用。对此问题,国外学界对三步检验法存在的必要性进行了激烈讨论,存废之争不绝于耳。《平衡解释“三步检验法”宣言》的产生标志着三步检验法作为普适性标准迈入新阶段,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同时,这一变化对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也具有积极影响。
  • 应琦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38(11): 10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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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我国刑事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但在司法实践中却由于认知误区以及制度设计的不尽合理导致未能彰显预期效果。未来在制度定位方面,应当将检察机关的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权视为其批准和决定逮捕权的自然延伸;在审查主体方面,应当实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统一归口管理,由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部门负责作出逮捕决定以及在逮捕后继续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在审查程序方面,应当重新规范羁押期限并且将羁押必要性审查从不定期审查转为定期审查,明晰强制措施功能并且在审查证据要件和刑期要件的基础上侧重审查社会危险性要件,逐步扩大采行听证方式进行审查的案件范围,赋予检察机关直接解除羁押措施的权力。
  • 王叶刚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38(11): 11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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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定可商业化利用的人格权益的范围是人格权商业化利用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相关人格权商业化利用法律规则的前提和基础。为了扩大个人的自由,应当尽量扩大可商业化利用的人格权益的范围,就正面列举模式与反面排除模式而言,应当选择反面排除模式,即明确排除无法进行商业化利用的人格权益,除此之外的人格权益原则上都可以进行商业化利用。同时,为保护个人的人格尊严,防止人格权的过度商业化利用,原则上应当禁止物质性人格权的商业化利用行为。
  • 陈建清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38(11): 1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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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符合逃税罪的犯罪构成;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的,具有数罪和一罪的双重特征,但数罪特征更为明显,因此实行数罪并罚更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