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蕾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5, 47(8): 90-106.
“代码"与“法律”是数字法治时代的一对双生主题。“代码"在数字空间的规制属性越来越接近“法律”。于是,“代码即法律"成为一种高影响力观点,它表达了代码在数字空间的一种强大规制能力。虽然代码具有自我校正、理性、精密、高效等各种优势功能,其技术化后的公权执行系统、私权防护系统能够弥补立法在运行过程中缺陷。但是“代码即法律"这种表达目前还停留在一种文学类比阶段,我们不能仅从字面含义去理解这句话。从法理视角来看,代码尚未满足成为法律的各项条件,也不具备法律的品格。代码自身也存在:公开度受限、稳定性较弱、缺乏国家意志和民主意识、可信度易被质疑等局限。我们既要发挥代码的优势,发现代码的端,同时更要探索代码与法律的沟通与融合路径,并为中国式现代化下的数字法治秩序保驾护航。